关于开展交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应用推广暨第二十届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十四五”规划,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等文件部署,引导企业深入推进管理创新,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交企协)将组织开展第二十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推荐、申报和审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发送下:
一、中交企协自2001年起,已连续开展十九届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推荐、交流和推广活动,共审定发布3285项交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推荐至国家级209项。在交通行业形成了国家、行业、企业三个层级的成果创新体系,对推动交通企业不断深化改革、改进管理、促进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示范引领标杆作用。
二、第二十届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和申报工作要紧扣”一个主题”,即加快交通强国建设,着力推动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以智慧交通为主攻方向、以人才为支撑,总结提升交通行业管理创新应用实践水平及在交通行业内加以推广,树立管理创新示范和标杆载体,发挥管理创新优秀成果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应用和辐射等作用。通过创新成果专项案例有针对性的加以推广应用。
三、本年度推荐申报工作在中交企协领导下,由中交企协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中交企协专家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四、成果申报坚持限额申报、推荐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交通运输协会,各交通专业领域行业协会择优推荐,一般不超过30项;中央企业和中国500强企业(含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和服务业500强企业)申报、推荐的成果所属企业总数量的60%;同一单位同一年限最多申报两项成果,一个领域申报总数不超过30项。
五、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成果申报单位包括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交通行业、各种所有制和各种规模的企业。大型企业集团所属的分公司(或相同性质的生产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可作为创造单位申报。企业申报的成果必须实施满一年以上(截至2023年6月30日)。一年限最多申报两项成果,一个领域申报总数不超过30项。
六、”第二十届交通企业管理创新年会”拟定于2024年第二季度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年会上将选择部分交通企业现代化管理创新标杆成果进行发布和交流。
七、本年度的推荐申报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相关费用。
八、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第二十届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相关工作安排》的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报告书》。所有申报材料要求纸质、电子文本各一份。纸质版于2024年2月28日前以快递的形式报送中交企协绿智分会秘书处(以邮寄日戳为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tcxcg2001@126.com。邮件主题栏要注明申报单位和申报名称。
九、请各推荐申报单位在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官网(www.zgjtqx.org.cn)自行下载《第二十届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相关工作安排》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宁
电话/微信:13811318116
传真:010-6084625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504号 A 座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绿智分会;邮编:100011
附件:第二十届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推荐申报工作安排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抄送: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国家民航局、邮政局、铁路局有关部门、各省交通运输厅、各市交通运输局,各地方交通协会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2023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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