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广大从业人员的一封信

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广大从业人员:

你们辛苦了!

岁暮天寒,凛冬冷冽。此时此刻,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广大从业人员仍顶风冒寒、斗志昂扬奋战在抗击疫情、保通保畅运输生产第一线。在此,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向日夜坚守岗位、辛勤努力奉献的你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向默默支持你们的家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赞誉!

岁月如歌,征途如虹。转眼间,战疫已三年。三年来,新冠疫情反复出现,封控停业难以预判,面对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和困难局面,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广大从业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防疫政策规定,充分发扬道路运输人不畏艰险、勇于先行的先锋精神,全力以赴抗疫情、担重任、抓生产、保稳定,牢牢守住了道路运输抗疫坚强防线,用道路运输人的初心、恒心、爱心、诚心为抗疫贡献了力量,做出了积极奉献。

回望过往,历历在目。三年来的抗疫经历尤如战场、难以忘怀。车站内外、严防死守,客货车辆、消毒消杀,全体人员、整装待命,召之即来、应对有力,抢运物资、向疫而行,异地转运、敢担重任,疏运旅客、万无一失,运送学生、组织有序,捐款捐物、奉献爱心……关键时刻你们冲锋在前,面对危险你们挺身而出,严寒酷署你们坚守岗位,大爱无疆你们勇于奉献,每个人都在尽职尽责,每个人都努力工作,你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你们用爱的奉献彰显了道路运输人的精神风貌!

历经考验,愈发坚韧。当前,疫情还在持续,复工复产在即。随着“二十条”和“新十条”防疫政策出台和社会各行各业的复工复产,作为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你们面临着更加艰巨的考验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非常时期,每一位从业人员的健康都至关重要,请大家务必保重身体,增强体质,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和防范卫生倡导,最大程度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安全,以健康的体魄、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各项工作当中。

振奋精神,笃定前行。年末岁尾,新年将至,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之年。近期,交通运输部发出了《关于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顺畅舒心出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加快复工复产和服务业复苏若干措施》,政策、资金、措施支持到位,吹响了复工复产的进军号。新年新气象,新年新作为,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继续发扬伟大的抗疫精神,继续发扬“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奋斗精神,坚定信心,鼓足勇气,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用实际行动开创新年工作新局面,争创新年工作新业绩,为我省道路运输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再次致敬致谢每一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你们的辛勤付出与点滴汗水,必将收获成功与喜悦,得到赞誉和弘扬!

衷心祝愿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及家人平安健康、工作顺利!

 

 

2022年12月23日

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
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大会在并召开

11月8日,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法律服务中心在太原市成立,这标志着从即日起,省道协将有专门机构、专业人员为会员单位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维护权益提供法律服务,将为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加强法治建设、安全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晋华、副会长张贵伟、副会长王敬、副秘书长席建华、各工委主任、副主任及北京天驰君泰(太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姚雪飞,共30多家道路运输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成立大会。会议由省道协副秘书长席建华主持,在热烈、隆重的气氛中进行了以下议程:

首先由张晋华副会长与姚雪飞主任代表双方签订《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第二项由张贵伟副会长宣读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关于成立法律服务中心的通知》和《关于聘任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的通知》2个文件;第三项由张晋华副会长、姚雪飞主任向法律服务中心张胜利主任、曹晶晶副主任颁发聘书;第四项由王敬副会长宣读《建立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交流群的通知》和《省道协及会员单位法律服务项目》2个文件;随后姚雪飞主任作了发言,他指出在当前建设交通强国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乘势而上,顺势而为,与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强强联合,根据道路运输行业特点,努力维护企业利益,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推进道路运输行业的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最后,张晋华副会长作了重要讲话,他重点阐述了成立法律服务中心的目的和意义,指出了中心今后的工作思路和方向,对中心的工作重点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学中干、干中学,让二十大精神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要加强协作配合,要做到努力宣传发动,建立省道协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交流群,加强双方工作人员的联系沟通,确保法律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要加强持续推进,在各方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由省道协各工委主任、副主任、委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做好总结推动工作,确保法律服务工作取得实效,为建设“法治中国”做出应有的贡献。讲话重点突出,意义深刻,明确了法律服务中心今后的工作目标任务。

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圆满结束。

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深入承责险示范项目
承保保险公司进行调研

10月下旬,省道协副会长、承责险示范项目协调委副主任常彪带领有关人员深入承责险示范项目5家承保保险公司(人保财险保险公司、平安财险保险公司、国寿财险公司、太平洋财险保险公司、大地财险保险公司)进行工作调研,各保险公司有关领导、项目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了调研活动。在调研过程中,双方就承责险示范项目一年来的运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围绕示范项目运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新的业务拓展范畴、安全宣传培训措施、促进发展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研究,统一了思想认识,形成了一致意见,为示范项目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大家一致认为,面对新时期道路运输市场调整转型、创新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面对新形势对保险保障工作提出的新服务、新需求,我们必须求新求变、顺势而为、创新服务、适应市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承责险示范项目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推动行业安全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质服务为抓手,深入研究保险保障新项目,不断创新保险服务新举措,及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努力维护示范项目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把这一利国、利民、利企的好事办好,发挥实效,为社会和谐稳定、行业稳中求进、企业安全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晋道协【2022】31号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大会

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文件

晋道协〔2022〕31号


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关于召开

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大会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通知

 

各相关会员单位、工委主任、副主任: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增强会员单位普遍法制观念,依法规范经营行为,为会员单位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工作,解决法律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帮助会员单位处理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为会员单位安全发展保驾护航,经省道路运输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法律服务中心”,将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成立大会,并与北京天驰君泰(太原)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2年11月8日上午9点。

会议地点:山西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10层会议室(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50号)

二、参会人员

协会会长、副会长、各工委主任、副主任、部分会员单位代表。

三、会议议程

1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与北京天驰君泰(太原)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2宣读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关于成立法律服务中心的通知》和《关于聘任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的通知》。

3向省道协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颁发聘书。

4宣读《建立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交流群的通知》和《省道协及会员单位法律服务项目》。

5、领导讲话。

四、联系人:徐未东:13834674807

关  锟:17635170697

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

2022年11月3日

抄送:  会长  副会长  省汽运集团。

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印发                   2022年 11月 3日

《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解读

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公布了《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7月30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国发〔2022〕15号,以下简称《决定》)印发实施。《决定》明确取消“对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行为的罚款”,下调“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为落实《决定》要求,删除了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证行为的罚款规定,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予以下调。

晋道协【2022】30号建立法律服务群

晋道协〔2022〕30号

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关于

建立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交流群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行业法制建设,推动安全稳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道协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以及省道协与北京天驰君泰(太原)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更好地为会员单位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维护权益提供法律保障服务,及时帮助会员单位解决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切实加强与会员单位法律工作的联系沟通,提高法律服务工作的精准性和时效性,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建立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交流群。各会员单位要确定法律工作负责人、联系人,负责本单位法律事宜的宣传落实、收集整理、联系沟通等工作。请有关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有关信息。

省道协会员单位法律工作人员信息表二维码

 

 

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

2022年 10 月 8 日

 

抄送:  会长 副会长

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印发                    2022年 10月 8日

晋道协【2022】24号文件(法务中心成立通知)

晋道协〔2022〕24号

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关于成立

法律服务中心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帮助会员单位处理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为会员单位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经2022年8月12日省道路运输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法律服务中心”,即日起依法依规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法律服务中心职责

 

                                  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

                                   2022年8月15日

送:会长 副会长

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印发                      2022年 8月15 日

附件:

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法律服务中心职责

 

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法律服务中心(简称法务中心),是省道协为加强行业法制建设,增强普遍法制观念,推动安全稳定发展而设立的内部机构,主要负责为协会及其会员单位依法依规提供有关法律服务,工作职责如下:

  1.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服务为根本,在省道协统一领导下开展有关法律服务工作。
  2. 积极为会员单位依法经营、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保障,依法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及时帮助会员单位处理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为会员单位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 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规范依法经营能力,为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4. 严格执行省道协与北京天驰君泰(太原)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履职尽责,依法、及时、规范为会员单位提供有关法律服务(具体服务项目执行双方合作协议)。
  5. 加强会员单位法务工作的联系沟通,建立和维护好会员单位法务工作服务网络,确保法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6. 完成协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晋道协【2022】25号文件(聘任法务中心主任副主任通知)

晋道协[2022]25号

关于聘任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

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法律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经2022年8月12日省道路运输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聘任以下人员为本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

主  任:张胜利  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

副主任:曹晶晶  北京天驰君泰(太原)律师事务所

特此通知。

                               二O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聘任 通知

送:会长 副会长

山西省道路运输协会秘书处      二O二二年八月十五日印发

太原市推动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落地落实

“让更多交通物流企业与从业者感受到政策温度、享受到政策红利,帮助提振市场信心,切实为社会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作出贡献。”7月23日,太原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交通领域积极行动,推动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落地落实。

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道路货运物流行业“两企两个”群体。“两企”是指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物流配送企业两类企业,具体包括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司机之家”运营企业、中小微物流配送和快递企业。“两个”是指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个体普通货运车辆车主(简称个体货车司机)。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的利率仅为1.75%。

前期,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已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山西省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各银行靠前服务,加强与“两企两个”群体对接,并主动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系,获取业务办理需要的货运企业和从业货车司机资质资格、车辆行驶轨迹、电子运单、交通执法等关键信息,做好“两企两个”资质检验,全力做好金融服务,有效满足“两企两个”群体的融资需求。连日来,太原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开展了交通物流助企纾困工作,让交通物流企业加快流动,并为货车司机们送去了金银花露、藿香正气液等防暑物品,叮嘱他们注意防暑降温和安全驾驶。市交通运输局派专人与网络货运企业对接,建立了“网络货运健康发展交流群”,在群里向企业负责人细心讲解“银行如何发放贷款”“专项再贷款的期限、利率、额度是多少”“专项再贷款如何发放”等内容,统计并记录了需要贷款的企业。随后,市交通运输部门邀请我市重点货运企业面对面交流,围绕当前的经营现状、存在的困难以及疫情对行业发展的影响等开展了深入交流,还宣读交通物流助企纾困相关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各企业。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了金融机构,结合货运企业实际问题,从财税金融支持、减税降费政策、纾困资金补助、便利融资贷款等多方面提出了支持建议。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前期太原市交通网络货运企业的调研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太原市共收集了30家有贷款需求的网络货运企业,协调推进贷款工作。同时,我市对有贷款需求的普通货运企业、快递物流企业也已全面展开排查摸底。

(齐向真、田佳伟)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各地更好地理解《意见》,抓好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1年以来,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政策要求,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经过近十年的实践和发展,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不断规范,有效促进了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2021年9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明确提出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职责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研究出台《意见》,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什么、谁来做、怎么做、如何管”的问题,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监督服务,切实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作用。《意见》明确了坚持“企业为主、标准引领、依法监管、协同共治”的工作原则。

(二)依法落实企业法定职责,激发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意见》对企业如何依法落实企业法定职责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明确要求。一是要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增强安全领导力,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二是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三是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化,明确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不断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四是要强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推进安全生产“作业有标准、操作有程序、防范有措施、过程有记录、结果有考核、改进有保障”;五是要保障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加强设备设施规范化管理,确保其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六是要实施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确保生产生活环境安全可靠;七是要做到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常态化,充分发挥一线职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用,堵塞安全漏洞。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进一步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三)加强行业监督服务,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促进作用。

《意见》对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构建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主体,与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相结合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体系;二是要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三是要加强行业指导服务,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平安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依法依规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指导和服务。

(四)推动社会力量协同共治。

《意见》对发挥社会力量方面提出要求。一是要推动社会力量协同共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新内容;二是要按照“互助管理、共建共治、共同提高、共赢安全”的思路,积极探索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模式,实现企业间安全生产管理资源共享、共治与互补。

三、《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要求

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管理和指导服务,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抓好贯彻落实。行业协会要加强本意见落实效果跟踪,及时反映行业和企业有关诉求,开展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各项活动。